广州“第一美女毒枭”方晓红伏法记
罂粟再美,美不过生命之花;诱惑再大,大不过幸福之家,这是一句禁毒标语,我国每年因禁毒而牺牲的警察高达300人,缉毒警的平均寿命更是只有41岁。可见从没有什么岁月静好,从来都是有人在默默付出,负重前行。
无论有什么样的苦衷,拥有什么样的不得已,贩毒都是不可取的。2002年11月18日,广州的公安机关抓到了一位女毒贩,她的名字叫作方晓红,而她走向贩毒道路的原因,令人唏嘘。
方晓红是贵州省开阳县人,出生于1973年,方晓红的家庭条件不太好,但她人长的十分漂亮,读书到初中时,就有不少小伙子追求她,可没多久后方晓红就因为家庭原因而辍学,那个年代里,辍学就意味着要给家里头干农活,几年后就要嫁人生子,方晓红不乐意,她看不上农村的这些小伙子。
于是方晓红和家里说了一声,就独自跑出去打工,她那时候年纪小,没有学历干不了活,就被骗到一家歌舞厅中打工,由此认识了一个小混混周某,周某很喜欢方晓红,因为她长得漂亮。两人在一起之后,周某对方晓红言听计从,前提是方晓红不要惹他发脾气。
周某算是小混混中的大混混,经常惹是生非,行事也十分嚣张跋扈,有一次在歌舞厅中,一位男士见方晓红漂亮不已,就邀请她共舞一曲,方晓红见男士文质彬彬,就当场和他跳了个舞,没成想此事很快就传到了周某耳中。
周某当场发飙,叫嚷着老子的马子谁敢碰,于是带着一群小弟,到歌舞厅中找到个方晓红跳舞的男人,二话不说就和他打了起来,文质彬彬哥自然不是小混混周某的对手,很快就被他打倒在地,不能动弹,但周某还觉得不够解气,往死里打,结果将对方打残,周某也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周某离开后,方晓红顿时没人罩了,她在歌舞厅的处境变得艰难起来,只好离开这里到省城谋生活。方晓红16岁时,在贵阳认识了几个混混,当时几人都很缺钱,看方晓红长的漂亮,于是想出一个损招。
将方晓红卖给村里娶不到媳妇的光棍,之后再趁夜将方晓红带后,年轻的方晓红信了他们的鬼话,可当几个混混把方晓红的卖身钱5000元拿到手后,根本没有回来接她。
方晓红这一给安徽五河县山村的光棍张某做媳妇就做了3年,期间逃跑无数次,挨打无数次,终于在某天夜里,被一个好心人所救,方晓红才回到家乡。此时的她才只有19岁。
父母不忍心看方晓红再受蹉跎,于是到处找关系和亲戚,为她介绍了一门顶顶好的婚事,对方是大学生毕业,在村里当干部,方晓红对此也很满意,她打算彻底告别过去,步入婚姻的殿堂。思考之下就来到监狱,看望她的第一任男友周某。
可周某却威胁她,如果她敢结婚,就不会有她的好日子过,方晓红害怕不已,回家立即悔婚,之后不顾家人劝阻来到浙江一家夜总会打工,方晓红虽然干别的不行,但在唱歌方面小有天赋,于是很快就成为了当地的小明星。
许多老板都以去夜总会能请动方晓红为有面子,但众人不知道的是,此时的方晓红已经被两个老板包养,她用时间管理法,让自己在两个老板中周璇而不被发现,还累积了上万的钱财,都足够她不干这一行后,也能安稳的生活。
可变故来的比想象的还要快,两个老板或许是发现了彼此的存在,又或许是有了新的情人,两人竟然如同约好一般,同时抛弃了方晓红。方晓红恼羞成怒,开始在家酗酒,这时隔壁的一对夫妇看中她的钱财,哄骗她吸食毒品。
这一吸,就算是彻底毁了方晓红的一生,短短一年的时间内,她就因为吸食毒品花掉了17.8万,不仅所有的存款挥霍一空,还欠下不少外债。此时夜总会又出现了新的花花公子,追求方晓红,愿意为她一掷千金,方晓红深受感动,于是和花花公子在一起。
可方晓红的眼界,决定了她注定识人不明,和花花公子在一起后,方晓红发现他根本没有一分钱,还总是向自己拿钱,自己要是没钱给,就要遭受花花公子的暴力。为了摆脱这个恶魔,方晓红决定和刚从监狱出来的大哥王某在一起。
王某确实帮方晓红摆脱了花花公子,婚后两人还拥有了一个女儿,但《吕不韦列传》说:“以色事人者,色衰而爱弛。”王某原本就是看中方晓红的美貌,如今她生下孩子后,身材走样,王某也对她失去了兴趣,开始出轨。
方晓红母女瞬间断了收入来源,此时的她已经步入中年,已经无法再去夜总会赚钱,于是她想起自己吸毒的日子,决定靠贩卖毒品谋取利益,为自己的女儿赚个好前程。
2002年11月间,她分7次从广州购得海洛因共计900克并予贩卖,可2002年11月18日她就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根据《刑法》规定毒品因种类同(或纯度不同)其量刑标准也不一样,量刑最重的是海洛因(冰毒): 50克以上,1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0~50克,7~1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0克以下,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3~7年,并处罚金。
而方晓红贩卖的重量已经达到900克,已经到了死刑的标准。
2004年6月25日上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因贩卖毒品罪而被判处死刑的方晓红被执行死刑。
假若她当时就和大学生结婚,或许还有回头的机会,但一步错步步错,无论是吸食毒品,还是贩卖毒品,都会毁了人的一生,拒绝毒品,人人有责。
来源: 法律故事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