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以恶小而为之”,李玫瑾:未成年犯罪的根源是家庭教育的缺失
听朋友说起一件事:她孩子班上,有个淘气的小男生,经常招欠。这天放学,一个经常被他“欺负”的女孩的奶奶,找到这个男孩妈妈,希望她能管好孩子,不再“欺负”自己孙女。
谁知男孩妈妈一上来,就不分青红皂白的破口大骂……
当时在幼儿园门口,很多家长围观,影响特别不好。
朋友形容,周围的老师、家长都觉得这个奶奶人很好。而且那个男孩的确招欠。
听完这个故事,我的第一反应是:男孩妈妈不是更应该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吗?
本身有错在先,妈妈不赔礼道歉,反而如此猖狂。这样一来,给女孩造成的心理伤害,也一定是加倍的。
01
其实,小孩子之间的矛盾,本身就是小事。
相信男孩也不是故意招欠,只是想跟女孩交朋友,却不懂正确的表达方式而已。
发现问题后,家长及时教育才是关键。
但男孩妈妈,如此做法,真是让人大跌眼镜。
试想一下这次小男孩,能从妈妈身上“学”到什么?
首先,他一定会认为自己没做错。
同时,因为有妈妈给“撑腰”,以后真有可能,会变成有恃无恐,专欺负人的“小恶霸”。
俗话说:“三岁看大,七岁看老。”
幼儿园阶段,正是塑造人格的关键时期。
要教育孩子:“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家长唯有先以身作则,才能更正确地帮助孩子树立人生观、价值观。
02
前不久,大连一个13岁男孩,残忍杀害了10岁女童。但由于男孩没达到法定年龄,国家只能收容教养,并判决公开赔礼道歉,以及支付128万元的赔偿款。
但受害女孩的母亲,一直没有收到道歉,及任何形式的赔偿。
更甚至,小男孩还在班级群发表:“我虚岁14岁,我一个小孩怀疑我”等言论。
他父亲还买蛋糕,给儿子在收容所里庆生。
父母及孩子丝毫没有愧疚心、同情心及同理心。不但,不承担相关责任后果,甚至还大张旗鼓地给儿子庆生,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嘴脸。
而另一边则是一个家庭的支离破碎,一个母亲的悲痛欲绝……
这样的“杀人小恶魔”背后,根本上是家庭教育的缺失。
现在,很多家长过度的宠溺娇惯孩子,其关注点都在孩子的衣食住行上,很少关心孩子心理发育,道德情感,人格是否健全。
也正因为有很多家长,没有真正尽到教育的义务,才致使社会上,此类事件频发。
其实,对待此类“问题孩子”,家长的态度及做法,十分关键。
如果,家长先以身作则,积极赔偿道歉。那我想这个13岁的男孩出来后,很大概率会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但家长反应,如此漠然,甚至没有丝毫同理心、同情心。那么即便这个孩子出来了,也极可能再次做出伤害别人的事。
一次次血的教训,更是一次次家庭教育的失职。
03
同时,作为一个女孩家长,更要从小对孩子有效灌输自我保护意识:
首先,提高孩子的危险意识,如:不去偏僻的地方,坚决远离此类“熊孩子”等。遇到麻烦,要做到不沉默、不软弱、不纵容,坚决抗争到底。自己无法解决的问题,更要第一时间告知父母及老师。父母也要引起重视,做好监护的义务。
父母切忌教育女孩,善良、大度、容忍、用爱感化这样的男孩等等。
而是坚决告诉孩子,千万不可默默隐忍。隐忍便是纵容罪恶,当爆发时即爆发,要勇敢坚强,抗争到底。
要知道,这个社会就是这样,你越软弱,坏人越多。
最好的态度是:不主动去欺负别人,更要保护好自己,不被人欺负。
最后,用最近热播剧《黑色灯塔》中杨法官一句话:道德无法保障公平正义,只有司法才是最公平正义的,必要时,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坚决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