肢解煮尸案纪实:河南齐萍萍残杀双亲曾经轰动了整个河南省
齐萍萍杀害双亲案曾经轰动了整个河南省,齐萍萍原本是一位漂亮乖巧的学生,平常的待人接物也都受到邻居们的赞扬,但谁也想不到齐萍萍会在家中杀害双亲,更加残忍的竟然肢解后装在塑料袋中,齐萍萍在被抓捕出异常的冷静更是震惊了许多人。
她家周围的邻居称,齐萍萍是乖巧的女孩,身高超过1.6米,穿着比较前卫,爱打扮,常常戴着项链、戒指等。
齐萍萍的父亲个子也比较高,但母亲则比较瘦小。
齐萍萍和其父母的关系看起来很融洽,经常看见她们母女一起出去逛街或去市场买菜。
齐萍萍一家大概是2007年搬到索科大楼的,一家人白天在外面忙,晚上一回家就关上门,和邻居很少交往。
父亲齐运喜以前在附近跑运输,开一辆广州牌大货车在附近拉布料,后来出了车祸,造成身体不便,就一直待在家。
母亲李会香听说是做保险的,但具体情况邻居们都不太清楚。
齐萍萍杀双亲肢解煮尸
2009年9月11日晚,因为父母争吵闹离婚,河南籍流动务工人员齐萍萍在租住的索科大楼803房间,将其父母先后杀害,然后到一个大型超市购买了几把大的水果刀和锤子,将父母的尸体肢解成碎块并在滚水中煮,后用塑料袋分袋装好,自己依然在屋内上网,很难想象这位说话细声细气的女孩,竟然会对父母采取让人不可思议的恶劣手段。
从9月13日开始,索科大楼的8楼开始出现异味。
到9月15日,臭味实在难闻。
有房客便要求承租者庄先生检查。
庄先生逐个房间进行检查,透过803房卫生间的窗口,看到里面有血迹。
他打开房门进入,发现房间内有一个女孩,而房内恶臭难闻,遂报警处理。
警方到来后,发现803的房客齐运喜夫妇已遇害,其尸块分装在塑料袋内。
而齐萍萍头发蓬乱,只穿了一条三角裤,上身没穿衣服,披了一条带血迹的被子。
经警方询问,齐萍萍承认了自己杀害父母的行为。
当庭翻供,称父母吞安眠药自杀,她只是帮父母解脱
我只想帮助他们解脱,当他们绝望时,生死已经算不了什么。
齐萍萍在法庭上平静地说。
检察官念起诉书期间,齐萍萍表情平静。
检察官一念完,齐萍萍就表示自己有话说:我杀他们之前,他们已经吃了大量安眠药,准备自杀。
我是看他们很痛苦,才帮助他们解脱。
齐萍萍称,父亲原来是名司机,得了脑血栓之后,无法工作,将车也卖了,觉得自己是个废人,很早就有自杀的念头。
而母亲则把父亲当作唯一的依靠,父亲想自杀,母亲也跟着自杀,一家人都很绝望,她决定成全父母。
齐萍萍在庭上称,父母主动吞食十几片安眠药后准备自杀,但母亲出现了呕吐、痉挛等反应,非常痛苦,于是她用塑料袋先后将母亲和父亲闷死,以帮其解脱。
庭上扮小绵羊讨生路
从开庭到休庭的两个多小时里,19岁的齐萍萍脸上看不到激动的表情,更没有掉一滴眼泪。
面对公诉人和法官的提问,齐萍萍手握着话筒平静作答,话语清晰,声音是软软的绵羊音,完全是一副平常小女生模样。
不过,警方恢复了她相机里的照片,发现有大量自残照片。
检察官问:为什么你在审查起诉阶段改变自己的口供?你原来在公安侦查阶段曾做了多次交代,每次口供都相符合。
齐萍萍回答:那时候我一心求死,所以把一切严重的都往身上揽。
现在我想活,对生活有希望。
齐萍萍坚决地对法官表示,自己对公安部门所做的口供只有部分真实,庭审上说的才完全真实。
我很后悔杀了他们,假如法院判我死刑,我也没有意见。
如果给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我绝不会做伤天害理的事情。
休庭后,齐萍萍和大伯、小姨等亲人相见,终于流下眼泪,圆圆的脸涨成通红。
事发后,齐萍萍的亲友曾公开她不是被害人的亲生女孩,是他们从小抱养的,但父母一直没告诉过她。
在法庭,齐萍萍首次确认了自己与被害人的关系:有很多人都问过我,我一直有这个疑问,今天终于知道答案了。
四大疑惑:
1.父母是否吞安眠药自杀?
齐萍萍称,当晚父母已有自杀之意,吞食十几片安眠药。
安眠药是之前一个月内,齐萍萍分别用3个化名,从3家医院分多次购买的。
检察官出示了两家医院的药品单,同时法医检验了齐萍萍父母的胃、膀胱等器官,没有检出安眠药的成分,也未能检出其他有毒物质。
2.如何杀害两个大人?
检察官称,齐萍萍杀死母亲时,父亲已经劝齐萍萍自首。
父亲因生病,四肢无力,所以无法进行制止,反而被女儿所杀。
律师则表示,其父没有呼救,这反而证明齐萍萍所述的父母吃安眠药自杀一说很可能成立,其父当时处于昏迷状态才无力反抗。
3.如何肢解两具尸体?
肢解尸体并非容易的事情,齐萍萍在庭上讲述了该过程,检察官提供了相关物证。
齐萍萍说,杀害父母之后3个小时,她将父母尸体拖到洗手间,碎尸并不顺利,齐萍萍找来锤子和菜刀,弄了一晚上,只碎了很小一部分,但菜刀却砍钝了。
4.年龄是否满18周岁?
检察机关根据身份证和户口簿认定案发时齐萍萍已满18周岁。
齐萍萍在法庭上称:母亲为了让我早点上学,故意将年龄报大了1岁,所以案发时,我未满18周岁。
但在昨日的庭上,律师和家属都未提供相关证据。
2010年5月31日,齐萍萍涉嫌故意杀人案在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齐萍萍的相关鉴定,证明齐萍萍没有精神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齐萍萍的辩护律师认为,齐萍萍杀母后,父亲在长达半小时内没有呼救,眼睁睁地看女儿犯罪,不符合常理,是该案的疑点。
不能排除当时她父亲服用安眠药后处于不清醒状态,或者本来有自杀想法。
齐萍萍的杀人动机并不恶劣,目的是为了解除被害人的痛苦。
但检察机关提交证据称,被害人属于机械性窒息死亡的可能性很大,尸体内没有发现安眠药等毒性物质。
公诉人指控,齐萍萍杀人具有主观故意,客观上也造成两人死亡,涉嫌故意杀人罪;齐萍萍当庭改变的供词不符合常理,也没有得到相应的证据支持,建议法庭不予采信。
2010年12月27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齐萍萍杀害父母并碎尸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齐萍萍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9年9月11日,齐萍萍还只是一位18岁的女孩,那个时候,她还不知道两位老人不是亲生父母,有一位朋友曾翻看了她的卷宗,本想从中发现点什么,但是并没有找到任何想要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