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纪实:南京残忍上演现实版本消失的她
王哲,17岁,北京昌平新东方外国语学校学生。
他的父母靠开洗脚商场发家致富。
他的父亲在监狱里,母亲是一家贸易公司的老板。
王哲从中学开始就在学校寄宿,很少与父母交流。
在老师眼里,王哲是一个诚实、低调、内敛的男孩。
然而,私下里他被称为校园恶霸。
他经常在微信群里说脏话。
学校里很多女生都很崇拜他,甚至心甘情愿地接受他。
怂恿,替他欺负其他同学,哄他喜欢的女孩,14岁时就和女孩发生了关系。
2015年底,肖遥在学校举办的元旦晚会上表演了独舞,引起了王哲的兴趣。
王哲多次试图通过微信联系肖遥,并开始了疯狂的追求。
今年二月,他提出约会但被拒绝。
没想到,本以为一切顺利的王哲根本无法接受失败。
他公开严厉地说,肖遥必须付出代价。
5月19日晚,肖遥像往常一样在自习教室里认真备考。
他接到室友的两个电话,告诉他学生会临时通知他要去601办公室开会。
肖遥没有多想,就去了601办公室。
601室位于六楼一角。
这是学校为老师准备的办公室,但并没有被用作办公室。
学校已将其改造成戏剧排练室。
这是教学楼里唯一没有安装监控摄像头的房间。
22时02分,学校围墙附近的监控摄像头拍到了王哲翻墙离开学校的画面。
23时39分,王哲打车前往北京市区,入住酒店。
23:00左右,王哲给老师发短信,称自己和肖遥在一起,手机没电了。
两个人都很安全,这让老师放心了。
第二天早上00点45分,王哲下楼去酒店前台取外卖。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里,王哲删除了肖遥手机上的很多记录。
6点左右,王哲打电话给母亲,表示要在酒店浴缸里割腕自杀。
这让太后焦急万分。
她赶到酒店,将儿子送往医院。
途中,王哲用母亲的手机报警。
与此同时,肖遥的尸体最先被室友发现。
她躺在地上,头被校服蒙着。
过来的同学立即向老师报告了此事。
老师检查了脉搏,发现人已经死了,于是立即报了警。
肖遥今年16岁。
他的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他是由母亲抚养长大的。
姚妈妈的经济实力足以让肖姚过上优渥的生活。
她原本打算让女儿高中毕业后出国留学,却没想到女儿一生都在冰冷的教室里度过。
直到20时48分,小姚失踪前,姚妈妈还在微信上和女儿聊天。
当时,肖遥撒娇要2000元买礼物。
疼爱女儿的姚妈妈立即寄钱过来,但没有人接到电话,也没有任何回应。
她打电话、发信息,但都没有回复。
担心女儿的姚妈妈无奈,只得给校长和老师打电话请求帮助查看情况。
宿舍管理员证实她还没有回宿舍。
女儿一向乖巧,姚母却觉得有些不对劲,心里不安。
她立即连夜开车前往北京。
一路上她不断打电话给老师,要求他们报警,但遭到拒绝。
凌晨0点42分,老师回电话称,学校一个叫王哲的男生在外面声称和肖遥有一个房间(距离王哲给老师发短信已经过去了近两个小时)。
他还问姚妈妈,肖姚是否恋爱了。
是的,擅自离校是违反校规的,姚妈妈需要去学校接受处罚。
当姚妈妈听到王哲这个名字时,她的心都凉了。
这个人一直缠着小瑶,小瑶忍无可忍,甚至想过转学。
姚妈妈建议女儿先完成这个学期再做任何计划。
母子俩关系很亲密。
姚妈妈还没赶到,就收到了学校传来的坏消息。
她在路上被堵住了,被雷劈了。
19时00分,姚母在法医鉴定中心看到了小姚的尸体。
女儿身穿校服,头发凌乱,鼻孔、嘴巴、头部都有血迹,脸部浮肿,右脸有紫色斑点,脖子上有被掐过的痕迹。
手臂和腿部都有明显的淤青,下半身尤其是臀部下面也有大量的血迹。
法医初步尸检结果仅表明,小姚因颈部被人挤压而机械性窒息死亡。
姚母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将女儿的尸体冷冻起来,并找了专家重新尸检。
湖北同济法医法医鉴定中心、西南政法大学法医鉴定中心的法医专家对小姚进行了补充法医鉴定。
他们证实,肖遥的会阴部和肛门有撕裂和流血,生前曾发生过性行为,下半身有撕裂伤。
撕裂伤符合较大外力造成的特征,应该是性侵犯造成的。
想到女儿生前的遭遇,姚母差点哭晕过去。
几乎就在肖遥尸体被发现的同时,警方接到了王哲投案自首的电话。
王哲赶到案发现场后,告诉民警自己正在和肖遥约会。
两人约好当晚在601发生性关系。
他不想让肖遥后悔,事后起诉老师,所以他出于恐惧,一时冲动将她勒死。
王哲还供述,他从601逃出来时,肖遥还有呼吸,但他不但没有救他,反而拿走了肖遥的手机,并删除了他和肖遥之间的通话和微信记录。
肖遥住在两人间,一直和室友关系疏远,很少联系。
因此,在肖遥被杀之前,她的室友给她打了两次电话,邀请她去案发现场。
就连第一个发现肖遥尸体的人,都显得很可疑。
但肖遥死亡后十多天,室友没有去上学,并以受到惊吓为由拒绝配合警方调查。
因此,他是否受到王哲的委托,对王哲的犯罪计划了解多少,以及他涉案的程度,警方均不得而知。
当天姚母看到女儿尸体之前,新东方学校的老师就已经代表太后提出以金钱补偿的方式解决问题,而且没有道歉。
庭审中,王哲坚称是肖遥主动邀请他发生性关系,后来又想举报,导致他不知所措,误杀了他。
但检方根据调取的所有通讯记录证明,两人从未交往过,也不存在自愿恋爱关系的先决条件。
而且601办公室位置偏僻,长期积满灰尘。
肖遥不可能选择这里作为第一次做爱的地方。
2017年6月,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认定王哲犯强奸罪、故意杀人罪。
而且,王哲到案后也没有如实供述强奸杀人罪。
不能认为他已投降。
未成年人性侵事件情节严重。
然而,由于王哲没有如实供述强奸杀人的犯罪事实。
谋杀时他还未成年,被判处无期徒刑。
王哲提出上诉,辩护律师多次强调不存在有罪嫌疑。
检方没有证据证明王哲违背肖遥的意愿与肖遥发生性关系并使用暴力。
不排除肖遥有自愿性行为。
新东方学校甚至出具了王哲的成绩单、老师证言等证明他在校期间表现良好的证据,希望法院据此对他从轻处罚。
2018年,北京高院二审维持原判。
2021年5月19日,民事诉讼宣判,认定王哲、太后承担本案90%的责任,新东方学校承担10%的责任。
要求王哲向姚母书面道歉,太后赔偿姚母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金钱、住宿、交通费合计14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